追踪报道:老张维权记(大结局)

2007年06月22日

老张最近忙着筹备广告公司的事,一下子许多天就过去了,一直没见劳动局有什么动静。老张心想,该不是忘了这事了吧。终于等到6月14日,劳动局来电话让他领取裁定结果(一般劳动仲裁应在两个月之内结案,老张是4月17日递交的申诉)。一听到拿结果,老张既是又高兴,心里不免也有点紧张。在路上,老张一直强迫自己往坏的方面想,因为往往他担心的期望越高结果却相反。到劳动局后,拿到裁决书来不及看开头,翻到后面一看有对方给付的条款,老张的心一下踏实多了。裁决如下:

1、裁定被诉方付老张10天工资1388元(按2800元/月的工资标准)。

2、双方解除劳动关系,被诉方付二个月经济补偿5600元。

3、劳动保险的仲裁期限已过,不支持支付。

4、驳回老张的其他请求。

5、受理费20元由老张支付,仲裁费共545元,老张负担245元,被诉方负担300元。

老张对结果很满意,比他原来期望的要高。原来他跟公司协商只要一个月的补偿,结果公司领导想整他,没同意,后来在劳动局调解他要求补偿6000元了结,他们也没同意,现在比我想的多了1300元钱,真是太爽了,马上打电话通知关心我的事的几个朋友,晚上去搓一顿。

这事到此告一段落,虽然钱还没拿到手,他还有15天的上诉期,我现在巴不得他们上诉到法院,那我可以加上我的劳动保险和各种加班费还有误工费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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