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踪报道:老张维权记(1)

2007年04月14日

公司出尔反尔,一纸通知工资就降了一半。面对突如其来的冲击和压力,识相走开还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老张备受考验。一个普通劳动者维权的真人真事,就在我们身边上演。

突然收到一份降薪通知

老张是珠海某大型商场的企划主管。自2005年12月1日入职算起,在这个公司他已经工作了一年多。一直以来,他工作认真负责,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不少贡献。可是最近,也就是3月29日,他突然收到公司一纸通知,宣布他的岗位由企划主管降为企划员,工资也由2800元降为1500元。拿着这份通知,老张一下子感觉好像被公司出卖了,心里愤怒到了顶点。这不是明摆着公司欺人嘛?当时公司派了文员来传达,老张当即就表示不同意,文员说你不同意可以自动离职啊。

就是这家商场

老张收到的“降薪通知”

尽管生气,但老张并没有鲁莽从事,他找出了2006年6月份签的劳动合同。他记得,入职时前与公司老板约定转正后工资为2800元。这份合同载明基本工资684元,加班基数为900元,期限为一年。他曾提出过异议,但公司人事部解释说,合同仅证明劳动关系,实际上还是发2800元。事实上,签订合同后,每月给他发的就是2800元。而今,距离合同到期还有几个月,公司显然不想让他在这里继续干下去,也不想直接解聘公司承担违约责任。

据老张分析,公司这样做的原因可能与一项合作有关。去年10月这家公司与深圳一家公司签订了招商管理合同,深圳有一批员工加入了进来。由于双方合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,今年3月份他们公司与深圳公司提前终止了合作,但似乎达成了某种交易,这批深圳来的员工最终都被留了下来。因此,老张的部门突然就增加了员工,同一个岗位出现几个人负责的情况。公司意图很明显,就是以降低公司逼迫老张自动辞职,达到精简人员、减少成本的目的。作为珠海一家比较有名气的大型公司,不通过正常措施处理人事问题,竟使出这样卑劣的手段,恃强凌弱,这是老张万万没想到的。

屈服还是抗争?

现在,摆在老张面前两条路:一则主动辞职结算当月1500元工资,二则向这个通知说“不”,通过法律等手段进行维权。

老张30多岁,性格耿直,一个人在外闯荡了十几年了,碰上这样的老板这样的公司还是头一遭。他想,人家有钱有势,我摇不动树也啃下一块皮。一种不向权势屈服的力量驱动着他下了抗争到底的决心。

收到通知后,他就去上网查相关的资料,偶然发现深圳一个律师的QQ群。有个律师很热心,告诉他公司这样调薪是不对的,肯定要求赔偿,否则就去劳动局投诉。于是第二天,老张和朋友一起去了劳动局,开始有个年轻人接待了他,说公司这样做是没错的,老张一听心凉了。后来他又咨询另外一个年长的工作人员,他肯定地说,公司是不能调整你的待遇。老张我一听又有了希望,他去劳动保障所汇报了发生争议的经过,希望劳动保障部门在中间发挥协调作用。劳动保障局的意思是先友好协商,老张留了的电话和地址就回去了。

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,4月4日,老张向公司递交了一份声明,表示不同意公司单方面的工资调整,要求重新恢复薪资待遇。同时他很细心,递交后让人事部文员书面签收。

老张的拒绝声明

 再次被拒绝

很快,公司就不再安排老张工作做了,他一下子变成了公司最“悠闲”的人,每天只能在办公室转来转去。

终于在4月6日等到了公司的回复文书,上面大意是:公司不同意老张提出的请求,理由是2006年10以前给老张发2800元/月是因为该部门(策划部)就他一个人,是按照工作量发放的。2006年10月至今年3月该部门来了深圳的管理人员,老张的工作量减少了但公司念他是老员工仍发给2800元。但是照顾是有限度的,所以从4月调整他的待遇为1500元。

尽管被拒绝了,但老张拿到回复后心里有点窃喜。在他看来,这等于公司承认了他以前的工资是2800元,也许这会成为一份证据。那天他立即请假,说明由于公司就他的待遇没有达成一致,需要请劳动部门介入协调。部门经理看了一下,笑了笑说:“这是你私人的事,应该用私人时间去办,公司可能不批。”他说不批哪有时间去,劳动局周六日也不上班啊。没办法,经理只好批了一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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